今天中心组学习会上我们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也传达了李鹏新部长在全区国有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家重点围绕着“七·一”重要讲话,交流了学习体会,可以说今天中心组学习会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关于深入学习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问题。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当前及今后的一个时期要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党建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全面学习讨论,为此公司的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学习讨论,在学习讨论的过程当中要注意做好几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七·一”讲话与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我们党95年的光辉历程,在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做出的伟大的历史贡献,从而坚定广大党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而增强每个党员的理想信念;二是要把学习“七·一”讲话精神与增强党员“四种意识”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胜利的历史启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每个党员都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把学习“七·一”讲话与增强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总书记提出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八个方面的要求,勇于担当、敢于牺牲、面向未来、开拓创新;四是要把学习“七·一”讲话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把学习“七·一”讲话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同时要列入各个党支部经常性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党性修养,提高道德水平;五是要把学习“七·一”讲话与每个党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两学一做”关键在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八个方面的要求,要落到每个党员具体的工作当中,实现党的理想,推动时代的发展,创造新的辉煌,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交通投资的各项工作任务都离不开每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第二、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题。7月17日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色,为了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中央制定了这个《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重要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的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意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密切联系群众,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贯彻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我们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第三、关于李鹏新部长在全区国有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关键时期提出的一些新的要求,目的是推动国有企业“两学一做”更加深入,所以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推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李部长从学做结合的原则要求,解决问题的先进导向,以上率下的重要方法,落实责任的根本保证,提出了“四个坚持”,并且要求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明确提出了要学深悟透原理,把握好经常学习的特点,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成果的自觉行动。同时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五个着力”查摆解决问题,紧盯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紧盯巡视反馈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无论是学还是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定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在学、做、改上带好头、表好率。在落实责任方面,企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特别要强调,主体责任并不是党委书记一个人的事,包括书记、副书记、各个党委委员、各个党组织、各个党支部负责人,都要落实到主体责任。下一步主管部门党组还要认真履行指导责任,自治区还要成立调研督导组,要来听汇报、搞调研、还要随机抽查,要参加我们的活动。主管部门还要建立联系点,联系点不是临时的,是建立在公司的相关支部上,下一步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做好我们的工作,既要配合好主管部门的指导,同时也要配合好督导组对我们的检查指导。
总之,我们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在“两学一做”经常性教育工作当中,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过程中,要以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而不断的推进公司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上台阶、提水平。也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更加亮丽的风景线,做出我们公司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