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将关于推动内蒙古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观察员的建议作为内蒙古代表团全团建议提出。
2023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二十五条提出,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京蒙协作,探索推动内蒙古与北京开展对口合作。支持与天津、河北、辽宁等省市开展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加强与张家口、承德、大同、忻州、榆林、石嘴山等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合作共享。第二十八条提出,支持京津冀蒙高校组建联盟,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结对帮扶内蒙古地方高校。 目前,依托京蒙协作大平台,京蒙两地共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606个、产业园72个,北京市365所学校、308家医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结对帮扶。 据悉,在全方位加强区域合作上,内蒙古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邻近北京的盟市为重点,强化与京津冀地区全面合作。完善京蒙协作机制,吸引北京企业在内蒙古设立区域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推动园区共建合作。加强与天津、河北港口资源使用和内陆港合作,共同打造陆港群。支持乌兰察布建设冬奥会辐射延伸产业基地,大力推进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