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新西北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北煤炭交易中心地上部分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4-05-07 15:00:43  公开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办法》《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依法合规开展我公司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做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资产评估项目相关各方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内蒙古新西北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北煤炭交易中心地上部分市场租赁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表。公示有效期:2024年5月7日-5月11日。